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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的内容。作为公务员来讲,尤其行政执法人员,他主要任务就是履行法定的职责,因此必须要求他在履行法定职责的时候知道他履行的是哪些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还有哪些约束、哪些规范、哪些程序,在公务员考试这关里,要特别强调加重法律知识的比例。
近几年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
在2007年以前,常识判断部分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
到了2007年,常识判断部分就全部考查法律基础知识,涉及宪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各地公务员亦有此趋势。
2003、2004年法律部分的比重相对而言还不是很高,但2005年便有了量上的大变化,无论一类还是二类在比重上都首次突破了50%,而在2006年的二类试卷中,法律常识在整个常识判断中达到了五分之四,直到2007年常识部分全部都是考查法律知识。“由此可见,近年来国家对考生法律知识的考察力度明显加大。”专家分析说。
公务员考试:对涉及法律部分考查的形式: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常识部分: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在定义判断中也有涉及。
2、申论之“依法行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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