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 |
| 北京邦道律师 |
| 经营范围: |
| 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 |
| 企业更新: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入职律师第一次参加北京邦道律师培训 |
|
2008-4-24 14:22:30 【 大 中 小】 【 打印】 |
 2008年4月21日,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对新近入职的五名实习律师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培训。张主任希望在座的所有人都能记住这次培训,她说,这场培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意味着三年后的今天,中国可能又多出五位杰出的成功律师。
培训第一项:目标的确立。张主任让我们报出各人的目标,包括实习期间的、执业一年的、执业第二年的,总共三年的时间,每一年都要有自己的目标。
在我们各自报出目标后,张主任介绍了律所打算把我们培养成为什么样的律师的规划,并制定出希望我们在业务收入上需要完成的金额指标,随后,张主任提出如何能实现上述目标的前提,即要求我们完全按照律所培养的模式进行,严格要求自己,不能有半点马虎。从就学至今,我已经习惯按照既定的模式学习和生活,踏入社会后,再按照一个新的模式往前走下去,我相信我有能力完成这些硬性指标。但是,能否真正地实现目标,除了需要自己认真工作和努力学习外,更需要恒心和毅力。另外,端正心态也必不可少,目标能真正实现,固然是自己的幸运,但如果最终没能实现,也是件很正常的事,毕竟芸芸众生,能真正实现自己理想的人,还并不太多,不过,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并于心无愧,就足矣。
随后,张主任又为我们布置新的任务,即每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选择三个专业方向,并按照这三个方向建三个完全不同的博客,博客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自己的见解、学术研究,见解必须要有高度和深度。是的,看问题,如果我们站在多方位的角度,肯定会看得比较清楚。所谓的高度和深度,我以为,就是案件现象背后的法理基础,从事件本身能敏锐地看到法律背后的东西,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做到的。还好,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还不是个大的问题,因为我的法律博客已经存活了两年的时间了,生命虽不算长,内容不算丰富,但是能坚持两年多,也很不容易了,以后,更要坚持下去,丰富和充实其中的内容,争取把博客做成自己的标牌。
接下来,张主任向我们发出提问:如果我们是执业律师,会期望实习律师能够给他们提供一些什么的帮助?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因为我自己还没有成为执业律师,所以并没有从这个角度认真思考过它,因此,这个问题我回答得并不好。刚刚踏入律师行业,需要我学习的东西还太多,何况,我向来以为自己能做的事情绝不轻易让别人代替。就象今天,很惭愧,由于我来得晚,一进门,就看到别的同事忙忙碌碌在打扫卫生,按时上班这种必须遵守的规则和小事,自己尚且做不到,何谈为当事人维护正义、争取权益?所以,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从执业律师的一言一行学起,是我接下来需要坚持学习的事。
从其他同事的回答中,我又学习到了如律师职业的神圣、如何真诚服务、细节决定成败等内容。另外,在张主任的引导下,我们还讨论了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与执业律师之间的关系问题,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如何能够恰到好处的协助执业律师解决实际问题。
“成功是否可以被复制?”针对这一问题,张主任带领我们做了有趣的“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游戏。实验证明,成功是可以被复制的,但是,方法与程序必须要正确。而且,复制的时候一定要复制“原件”,不然,复制成功的可能性会降低,这也正是在法律上为什么“证据的复件”比原件的证明力要差的原因。复件与原件已经存在着差异,那么,如果照复件而不是原件而继续复制下去,最终复件和原件的差异会越来越大,而且很可能会偏离原本正确的轨道。所以,“一定要跟成功人士近距离接触”,这是同事们最后得出的结论。当然,复制并不等于消灭差异,扼杀个性,它的最根本精神,是在于吸收原件的精髓并加以发扬光大。
最后,张主任说,律所对律师们自发组织的一切有益的活动都将大力支持,比如培训、运动和社区服务等。律所还会不定期举办毽球比赛、羽毛球比赛等体育活动,展开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举办律师讲座和律师沙龙,以便为实习律师和成功律师营造健康、系统的成长环境。
不得不承认,邦道律师事务所正是我“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你戴着金鸡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是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权威。”律师职业是神圣的,我的律师生涯也即将从这里展开。成长由此开始,梦想从此放飞,律师事业在这里建筑,当事人的权益在这里得到维护!(作者:聂成涛)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