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 |
| 北京邦道律师 |
| 经营范围: |
| 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 |
| 企业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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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北京邦道部分经典非诉讼案件回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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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30 17:08:28 【 大 中 小】 【 打印】 |
 一、拍卖收藏品非诉讼案件
简单案情:台湾委托人委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武绍智、魏燕律师将手中的一批收藏品全部出售,以拍卖或者其他形式。邦道律师事务所的权限为:代为询价、议价、定价、代为签订买卖合同,代为委托拍卖人。邦道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远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藏品。
上榜理由:开辟了律师接收案源的新思路,打破了人们只有诉讼才找律师的思维惯性。价值不菲的收藏品交付办事严谨的律师进行出售或者拍卖,是西方以及港台商人的一种办事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程序。此非诉讼案件的成功代理,必将影响中国商人依法、依程序办事的习惯。
二、某中学招生非诉讼案件
简单案情:北京市某小区部分住户委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就某中学上东分校未向社会招生并将校舍租赁给其他私立贵族学校,损害了该地区普通家庭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一事,与某中学进行交涉。
上榜理由:此案件并未采取诉讼手段,从普通收入居民家庭争取适龄儿童的公平受教育权利来看,此案具有时代意义。我们不拒绝私立贵族学校,但也不能剥夺普通家庭适龄儿童正常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加拿大籍华人死亡报告非诉讼案件
简单案情:年轻的加拿大籍华人女子不幸在加拿大去世,远在中国的亲属将信将疑,他们委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与加拿大警方取得联系,申请加拿大警方出具正常死亡报告。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先是用电子邮件与多伦多警察局取得了联系,得到了Wendy警官的回信,因为时差问题,邦道律师连续几个晚上反复与加拿大警方沟通,9天时间,接到了加拿大警方寄来的死亡报告。
上榜理由:加拿大警方热情的办事态度、快速的办事风格让邦道律师们佩服,也值得中国警方学习。
四、某金矿破产改制非诉讼案件
简单案情:某金矿属于国有企业,在其改制破产过程中,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员工,管理层与政府,管理层与员工,企业与债权人,其他参与竞拍公司与政府,其他参与竞拍公司与企业之间,关系错综复杂,矛盾重重。原金矿员工新组公司委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维护职工权益。
上榜理由:案情非常复杂,此案件又发生在新破产法即将生效前夕,这个时候,如何维护职工的权益成为首要的问题。此非诉讼案件具有时代意义,更有探索价值。
五、股金转借款非诉讼案件
简单案情:某广告传媒公司的一名股东因怀疑该公司其他股东虚假注册,委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工商调查以及其他调查,调查结果为虚假注册的情况下,委托律师向公司索要自己的变成借款的股金。
上榜理由: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股权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再加上公司成立时,委托工商代理公司进行工商注册,有些代理公司办事程序不规范,甚至是不合法,产生了很多风险。很对案件因投资人缺乏风险意识与解决手段,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维护。该非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律师帮助下,没有启动诉讼程序就挽回了损失。此案件提醒创业者,知法、守法、用法,纠纷出现时,及早委托法律专业人士帮助自己处理,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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