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使用品牌通进行信息发布及对所发布信息进行审核者,必须认真阅读、接受并遵守此规则。否则不得使用品牌通信息发布系统。
一 、信息发布总体要求
品牌通信息发布系统以信息发布为主要内容、以软文为主要形式。因此凡使用品牌通进行信息发布的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内容的信息,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 用户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是具有真实性、时效性等特点。企业发布信息后由于内容的虚假;由于因反动、淫秽,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所产生的一切纠纷或责任,一律由发布者自行承担。
3. 企业产品、人物、活动等信息,均须以信息为体裁,不得以产品广告为主要内容。信息中可以出现品牌名称、产品特点、企业名称、企业家、省市地名等内容,但不得出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网址、QQ)等明显的广告宣传字句。
4. 品牌通是以企业、事业单位为主体,发布的是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严禁发布涉及国内外的有关时事政治、军事、宗教等与企业、品牌不相关的信息;如果转载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政策、品牌方面的信息,必须经严格审核,并写明从何处转载。
5. 每个用户卡一经使用,只允许注册、发布本单位信息,不得代发其它单位信息。
6. 不得对其他自然人或法人进行恶意攻击。
7. 品牌通以软文发布为主,图片发布为辅。图片限用JPG或GIF格式,图片尺寸不得超过350*225 象素,大小不得超过 0.5 MB。
8. 终端用户每天发布的信息不得超过1篇;代理商为客户试发信息,每位客户仅限一条。代理商为宣传自己发布的信息,也限定每日一条。
9. 所有代理商为客户试发的信息和为自己宣传的信息必须在48小时之内删除。
二、信息发布格式
(一)标题(必填)
1. 在本网站发布信息,要写明文章标题,严禁空白标题。
2. 所有标题的字数必须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标题不能折行。
3. 标题可以是汉字半角字符或全角字符,但字数控制在10—20字之间。标点符号只能用全角方式。
4. 标题严禁出现错别字。
5. 所有标题通常必须句型完整,主谓宾齐全或符合标准的中国话语言习惯,不得出现方言及不文明用语。标题应突出文章要点或最吸引人的内容,避免出现重复词语。
(二)信息正文
格式要求:
1. 除首段外每个自然段前空两格(必须为两个全角空格)。
2. 标点符号必须全部使用全角字符。
内容要求:
1. 所有正文内容应无汉字的错别字和英文的错误拼写,无明显汉字标点符号错误。
2. 要保证信息的质量,要有信息性、实效性及可读性。
3. 信息选材上字数不宜过少,原文正文部分字数应不少于100字,不多于2000字。
4. 发布信息前务必阅读或搜索已发布过的信息,确保发布的信息无重复现象。
5. 转载文章时,一定要注明文章出处,同时在标题后或文章落尾标注转载字样。转载后注意重新排版,删除无用信息。
6. 原则上禁止发表以记录网址、地址、电话号码等为内容的公开文章。
7. 对于其他原创学术作品,例如:小说、诗歌、散文等,不得发表在本网。
8. 严禁发表含政治敏感话题、用词粗俗下流、涉及暴力或有抄袭嫌疑的公开文章。
9. 房地产行业禁止发布含“风水宝地”等封建词语,以及“该房屋到**地仅**分钟的路程”等误道消费者的模糊概念词语。
10. 禁止重复发表内容相同或标题相同的信息。
11. 发布信息要使用文明用语(非文明用语见附表)。
凡违反信息发布规则的信息,编辑将立即放入后台且保留一天,由用户自行修改。如出现信息未经修改又重新发布的情况,该文章将立即被删除。
如有严重违反上述规定者,该用户的品牌通帐号立即停止使用。
本规定将不断修改完善,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