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公司通过计量保证能力复评
本报讯 日前,股份公司顺利通过了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审核,再次成功获取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即通常说的“C标志”),有效期至2008年12月。这一证书的获得,标志着我公司“古井贡、古井、老八大、野太阳”4大品牌26种规格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国家规定。
C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的标志,它证明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符合产品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该商品的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符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要求。
股份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能源计量工作,目前已建立了计量三级管理体系,建立了温度、压力、电能、流量、容量等计量标准和管理程序,配备各类计量测量器具3000多台(件),并从人员、制度建设上为强化能源计量管理提供了软件支持。2002年,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首次申请认证,并顺利通过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考核,于2003年2月份成功获取“定量包装商品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
2005年12月,股份公司提出延续使用C标志的申请,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公司申请,结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关于印刷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的通知》要求,对股份公司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即C标志)进行了复核认证的现场审核。审核重点有三个:一是动力设备部关于计量保证体系的管理制度、程序文件、检定规程、检定证书、检定记录和检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二是质量管理部关于定量检验所采用的计量器具、计量标识和检验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三是白酒灌装分厂的定量灌装机调试文件和生产工艺检验过程中采用的检验计量器具、计量标识、检验记录和操作规程等。
通过随机抽查灌装三车间的定量灌装机、计量器具的净容量、计量标识、从业人员的计量意识等,专家审核组一致认为我公司的计量管理状况较为规范,酿酒、灌装、检验等环节的过程控制严格,完全具备计量保证能力,所生产的成品酒符合C标志的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获得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享受“免于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待遇。因此,公司只需将C标志印在成品酒的商标上,即可免于各类净含量计量的监督检查。